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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4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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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为做好2022年度天津市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,根据《天津市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以及市科技局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区评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请有意愿参评企业在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,按照《天津市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》和政策解读要求,登录天津市雏鹰/瞪羚/科技领军企业评价系统(网址:https://i.tten.cn/zffw/cydllj)在线填写、提交《企业信息表》和佐证材料。评价服务系统已经嵌入了企业知识产权、获得科技奖励等部分信息数据。企业在填报时,请首先从系统中自动获取相关数据,系统中没有嵌入的数据,请企业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。

    二、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将对企业填报的评价信息进行形式审查,形式审查通过的,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指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。市科技局每月公示一次评价信息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,每月公告一次通过评价的企业名单,每月22日为公示日(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,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)。

    三、申报雏鹰、瞪羚评价的企业,需在每月17日(含)前(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,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)提交评价信息,在通过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形式审查、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后,纳入该月的公示名单。

    申报科技领军和领军培育评价的企业,需在每月10日(含)前(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,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)提交评价信息,在通过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形式审查、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、市科技局组织的现场调查后,纳入该月的公示名单。

    四、没有在要求时间内提交评价信息的,以及其他原因没有纳入该月公示的,顺延至后批次处理。12月9日24时后不再受理企业新的申请,12月19日公示本年度最后一批,12月28日公告本年度最后一批。

    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咨询电话:

    雏鹰/瞪羚企业:022-83717374、022-84806277、022-84806799

    科技领军(培育)企业:022-84806263

    市科技局政策咨询电话:022-58326707、022-87898802-8008

    技术支持电话:022-23532900-819

    附件:

    1.天津市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

    2.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雏鹰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
高新区科技发展局

2022年4月2日

来源:天津高新区